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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规划办《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201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课题(省教育厅规划、青年专项课题)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01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基础教育研究者取得硕士学位也可)。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选题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推广转化。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和《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报送时间
1.因省里实行限额备案,名额有限,故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一项,教务处将对课题进行初审,如不符合省文件要求(包括职称要求及选题要求),则不能进入复评(专家评审)阶段。
2.材料报送时间:20151116日,逾期不候。
3.联系人:周微(电话:0451-87170253E-mail7311098@qq.com)。
三、其他
如教师申报此项目并获得立项,则不能参加2016年省教改项目的申报。
                               教务处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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