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子工程系]学生会代理主席责任制
 

学生会是各系老师与学生之间纵向联系,沟通思想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学生会工作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校风、学风.学生会干部的自身纪律建设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搞好学生会工作,把各系学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原学生会干部工作纪律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机械电子工程系推出代理主席责任制(由各部部长轮流代理,实行在岗责任制)

在岗要求

一、热心于学生工作,尽职尽责,注重工作实效,促进各项活动能更好的开展.

二、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给学生会其他成员树立良好的工作榜样.

三、协调好各部成员在工作中互相配合、相互协助、相互尊重以及相互团结.

四、协助导员做好各项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督促工作,加强对本系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双建设.

本制度的执行以干部自觉遵守为基础保证,并由正副主席、各部部长、部员监督执行.代理主席在岗期间,学生会全体成员统一听从安排.

机械电子工程系供稿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