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关于申请使用图书馆存包柜的通知
2024-08-20 10:57   审核人:

各位读者:

为规范图书馆存包柜使用,提高存包柜使用效率,图书馆存包柜将统一采用登记申请方式分配使用。具体安排如下:

统一办理时间:2024年8月22日13:30——15:30

地点:图书馆一楼服务台

注意事项:

1.使用柜号以实际申请登记为准,严禁私自占用。如放弃使用,请与图书馆杨老师联系,严禁私自转让。另外,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办理的同学,请于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图书馆303室联系杨老师。

2.本次申请存包柜使用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3.存包柜仅限寄存个人书籍文具等物品,严禁存放未经借阅的馆藏图书、食品、液体及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手机、电脑、现金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遗失责任自负。


图书馆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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