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9金沙游戏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方案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着重要作用。搞好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成立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成员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及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负责本院相关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和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二)组织遴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负责对指导教师进行培训,提升教师指导能力。
(三)负责检查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校内互审工作,协助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校外盲审工作。
(四)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五)组织学院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六)组织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汇总、统计分析、工作总结和资料存档等工作。
第二章 指导与实施
第三条 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或相应专业获得博士学位,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专业教师;或具有相应学科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企业导师。
第四条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工科类专业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8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0人。首次担任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4人。
第五条 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及时辅导,每周指导每个学生至少2次,并在管理系统内将指导情况做详细记录。
第六条 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积极配合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校内互审和校外盲审。
第七条 及时登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完成各阶段工作相关操作。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给出客观的评语及评分,指导学生准备参加答辩。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 选题与开题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题目涉及的知识内容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标对学生进行相关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分为工程设计、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实验研究、调查研究、产品设计与开发、艺术设计等类型。选题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际任务。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应一人一题,同一选题3年内不得重复。多名学生共同参加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初拟选题并填写选题表,系主任按照选题要求进行初审,经学院审核后向学生公布。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 学生确定选题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完成《9159金沙游戏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题不通过者须在一周内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取消毕业论文资格。
第四章 审查
第十三条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论文检测结果中重复率≤30%,可以参加审查。准予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
第十四条 答辩之前无法达到论文重复率≤30%,提交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经审查结果达到学位论文(设计)要求和水平的,可直接参加答辩;基本达到学位论文(设计)要求和水平,学生须对论文(设计)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方可参加答辩;未达到学位论文(设计)要求和水平的,推迟答辩。
第五章评阅与答辩
第十六条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通过指导教师评阅、评阅人评阅和答辩委员会评阅,并写出评语,最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第十七条 评阅人应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实用价值、文献综述能力、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和行文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认真评阅,明确指出毕业论文的优点和不足。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设立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教师人数不少于3人(不包括答辩秘书),答辩分组应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指导教师不参与学生答辩。
第十九条 学生应提前做好线上答辩准备,须制作答辩PPT。无故未参加毕业答辩的,取消毕业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第二十条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二次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以第二次答辩成绩为准。
第六章成绩与存档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根据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0%。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阅表、审阅人评阅表、答辩委员会评阅表、论文查重报告、成绩评定表等归类整理存档,存档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