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工程项目2008年结题和2009年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处函【2008】95号文件),我院将于近期安排黑龙江省新世纪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1.申报项目必须是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内容。
2.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能与在研的教改工程项目重复;已有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此次申报不得和省教育厅科研处的课题重复申报,重复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3.请按《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时可以学院为单位,也可以不同学校联合申报同一项目。
4.项目申请书到教务处复制。
5.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一式六份的纸质版。
6.材料提交时间:申请材料在12月2日上午8:30-11:30交教务处。
相关要求及咨询:相关文件可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和查询,网址为:http://202.118.167.71/EDPSWeb。
教务处联系人:李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