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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评选“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室):

为培养和造就出类拔萃的教学带头人,在学院树立教学榜样,带动和影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学院决定于本学期评选第一届“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名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范围:在华瑞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名称:华瑞学院教学名师: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华瑞学院青年教学名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今年报评者)37岁以下。

在我院任职三年以上的专职专任教师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教书育人典型事例。

2、在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及修订、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及各项迎评估准备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教学水平高。因材施教、方法灵活,善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重视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养成和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高、主动性强、教学效果好,能科学有效地使用先进教学技术,教学艺术和方法能为院同类教师起示范作用,在学生评教及学院考核中均为优秀。

4、教学理论功底较厚。对教学工作刻苦钻研、精益求精,重视教学理论学习,教学改革意识强,形成了有特色的、行之有效的先进科学的教学方法。主持过院级以上的教研教改项目,教学名师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两篇以上或主编过国家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青年教学名师须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两篇以上或主编及主要参编者参编水平较高教材或学院教学成果。

5、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教学名师在省内本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主持过多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丰硕,或出版专著或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青年教学名师学术造诣较高,主持过科研项目或出版过专著或发表多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6、关心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名师能自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是青年教师的良师益友;青年教学名师能与青年教师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团结同事、协作共事,受到同行拥戴。

7、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关心学院发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支持院系工作,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及其他工作。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教师本人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申报表”报所在系(部、室)。

2、教学系(部、室)推荐。各单位按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表现进行评议,经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教师同意,确定向学院推荐名单并填写推荐意见,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师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

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按评选条件上报名单进行严格审查,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表决分别产生教学名师及青年教学名师,并予以公布。

5、学院审批。学院对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的教学名师名单进行审查、批准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10年12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2、2010年12月20日前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条件材料进行审核后并报学院评委会。

3、2010年12月30日前学院评委会审查、表决、公示名师人选,并报学院进行审批。

五、表彰奖励

“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名师”分别是我院对教师的最高奖励,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六、评选要求

1、各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预评推荐工作。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评选,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2、各单位被推荐人的材料应齐全完备、实事求是。

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

教务处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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