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建设良好的教风与学风,建立严肃、规范的课堂教学秩序,从本学期开始,要求各教学单位以转设评估为契机,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现将有关管理规定要求重申如下,请贯彻执行。
1、各系(部、实验中心)、教研室要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教学研讨活动,全体教师要研讨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评价方式,从内容和形式上提供受学生欢迎的优质课堂教学,从课程内容考核上促使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全过程。
2、各教学单位要制定课堂教学纪律要求和课堂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制度,并落到实处。以系(部、实验中心)为单位,由系(部、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安排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安排随机抽查本系(部、实验中心)教师上课情况,安排听课,确保每一位老师上好每一堂课。各教学单位要每月汇总公布各系(部、实验中心)对青年教师的指导情况、对教师上课的随机检查和听课情况,并向教务处汇总报送。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的实施结果进行抽查。
3、对于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或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教师,系(部、实验中心)主任要和教师本人及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要求。本学期教务处将对教师能否按时上下课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发现问题一律按《华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课堂考勤,每月向系教学秘书报送一次课堂考勤汇总结果。对于经常旷课的学生,各系要及时报学工部门并严格按照《华瑞学院违纪处分规定》中相关条例进行处理。本学期教务处将每周不定时抽查学生出勤及教师上下课情况,抽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全院通报。
教务处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