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院课堂教学动态,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并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提供依据,学院将于近期组织全院师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不含专职实验教师)进行网上评教,同时,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做好教师自评工作。为确保本次评教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
一、评教方式
1、本学期评教工作以单位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学生评教为主,教师自评为辅的方式进行。
2、本次评教工作采取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单位领导、教师和学生通过工号(或学号)、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教。(教务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218.7.41.70/jwweb/)
二、评教时间
本次评教的时间从5月16日上午8时起至5月27日24时结束。教务管理系统在此期间开通网上评教功能,评教时间结束后,网上评教功能自动关闭。
三、评教要求
1、单位领导、教师和学生必须按照《网上评教操作指南》(见附件1)的步骤和要求认真完成本次评教工作。
2、单位领导评教。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教师考评小组,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考评小组由单位领导、系教学秘书、业务能力较突出的教师三部分组成,原则上考评小组成员不低于3人。各单位此次评教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本年度评优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
3、同行评教。所有专职教师均须对本人所在单位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其他任课教师进行评教。未完成评教的教师将无法进行期末考试成绩的录入和下学期课表的查询。
4、学生评教。所有2009级、2010级、2011级学生都必须参加此次网上评教。未完成评教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期末考试成绩的查询。
5、教师自评。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应就本学期本人完成的相应教学(主要是课堂教学)工作进行自评。专职教师应认真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专职教师自评表》(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统一汇总后于5月27日前交教务科。
四、其他事项
1、教务处将对本次评教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一经发现评教中有徇私舞弊行为,将予以全院通报,并取消相关单位和教师的评优资格。
2、各教学单位在组织评教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联系人:周微。联系电话:0451-87174002。
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教务处
2012年5月15日
附件1:网上评教操作指南.rar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专职教师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