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安排毕业年级的教学活动,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学院拟对毕业年级上学期的教学及其管理进行改革,为此制定本规定。
一、分段教学
1、课堂教学阶段。由学院统一组织完成教学计划教学任务的阶段。一般安排在本学期的第一阶段进行。
2、分流培养阶段。按学生兴趣、特长、毕业去向进行多种形式的分流培养阶段。一般安排在本学期后段进行。
3、时间安排。课堂教学可安排在前11周;12周以后安排分流培养的各项活动。
4、不同情况处理。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培养目标的不同需要,两个阶段教学活动安排的前后次序、时间长短、具体内容可以区别不同情况合理安排。
二、分流培养
遵循因材施教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化选择,根据学生的不同兴趣、不同志向、不同就业和发展方向、目标,对学生进行分流培养,其中包括:
1、考研冲刺。参加辅导培训,系统进行复习备考;
2、个别专业继续组织集中课堂教学活动;
3、参加就业应聘、顶岗实习等活动;
4、参加选修课的研修;
5、参加实训、实验、科研及职业培训等活动,参与科技创新专项活动等;
6、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前辅导,参加专业技术等级证备考;
7、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活动(选题调研等);
三、规范管理
学院主管部门与各教学单位须互相配合精心设计和组织实施毕业年级上学期学生的两个阶段的教学活动。
1、各教学系按规范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活动。
2、各教学系严格组织管理分流培养活动。
(1)坚持尊重学生选择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学生参与不同类型的培养活动;
(2)对报名参加各类分流培养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履行审批手续;
(3)精心设计各类培养活动的目标、组织程式、管理要求;
(4)严格各类培养活动的过程管理,有专人负责,确保各类培养活动效果;
(5)任何学生都必须参与本学期后期的培养活动,并接受考核、评价,对无故不参加的学生按学院规定进行处理。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