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育部日前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文件,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了基本底线,明确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各教学单位。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并广泛宣传,深刻理解和把握准则内涵,切实做到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提升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
附件2:《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人事处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